大年刚过,一位92岁高龄的老人,提着两瓶一包糖,走进余天学、杜国涛法官的办公室,连声道谢,感谢法官保护了合法权利,又维系了亲情。事情还得从几年前说起。
老人叫黄复兴有三个儿子,原住广汉市雒城镇下南街五福巷57——1号,1999年10月18日,该房按规划拆迁,黄复兴获拆迁补偿费40819.9元。黄复兴三个儿子及儿媳未经原告许可,擅自将补偿费中的27000元予以分割。黄复兴于2000年7月18日诉来本院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:黄复兴三个儿子按所分款项如数退还。调解书生效后,黄再友和黄再勇未按期履行。黄复兴于2001年5月20日申请强制执行。
余天学、杜国涛法官接到本案后,便希望这起案子能和解执行。因为当事人双方毕竟是一家人,血浓于水亲情无价。法律不讲情面,但具体的工作方法还是要讲求人情味儿的,即使说尽千言万语,只要有一线希望,就要做最大的努力,使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在强制执行中最大限度地体现。经调查发现黄再勇经济困难,但态度好平时对父亲照顾较多,而黄再友儿子在读大学负担较重,态度强硬抵触情绪大,黄复兴年高耳背难以沟通。针对该情况,两位法官热情地为老人敬上热茶,并为黄复兴与黄再勇双方提供了单独相处的环境,耐心引导双方相互沟通,被执行人黄再勇深受感动,当时便尽其所能给付了2000元,黄复兴亦主动提出放弃黄再勇尚欠的4281.8元,双方得以和解。而黄再友到执行庭后,只讲困难,拒不履行,据此,依法报请了拘留15日。但为了不使亲情关系进一步恶化,两法官并未简单的一拘了事,而是对黄再友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工作,讲解有关法律知识,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黄再友最终亦表示先付6000元,并提交3000余元的存单,由于实际困难,请求暂缓给付下欠5000余元。黄复兴从法官手中接过钱时,眼中闪着泪花,当即表示同意暂缓给付余款。
今年两同志再次找到黄再友,黄再友借来4000元,交给了法院,因实际困难,请求法官给其父亲做工作了结本案。法官给黄复兴讲明黄再友的实际困难后,黄复兴说:孙儿还在读大学,下欠1000余元自愿放弃。本案在和睦友善的氛围中执行终结。
这是广汉法院坚持以司法为民作为全院执行、审判工作的价值取向,突出执行、审判活动的人文关怀这一主题,将便民、利民、护民的新措施落实到案件中的具体体现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公正;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威严;又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官的可亲可敬。当执行局派员专程将两瓶一包糖送回老人家中时,老人家握住法官的手久久不放….
二00四年二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