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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认识,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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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布时间:2004-04-21 16:34:55 打印 字号: | |
  为努力构建确保“公正与效率”的长效机制,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思想。我院于3月30至31日,组织党组成员、中层干部和制度编纂小组成员进行了为期二天的集中学习、讨论,全面修订了涉及我院审判业务、干警行为、纪律作风以及后勤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10余项,并就我院如何实现公正、高效执法,应制定哪些直接具体的措施来落实司法为民思想,如何打造学习型法院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商讨。德阳中院党组委派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。

  会上,史小立院长代表党组强调,我院今年应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,即公开、公正、高效执法,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,打造学习型法院,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的监督管理。通过对这四个方面工作的认真讨论,大家一致认为,首先,公开、公正、高效执法,是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,为此,我院要在去年全面建章立制的基础上,进一步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努力构建我院确保审判、执行工作公开、公正、高效的长效机制。其次,只有落实好司法为民的举措,才能贯彻好司法为民的思想。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,必须落实到我院的审判及各项工作中。院内各部门应进一步配套完善落实司法为民的举措。第三,打造学习型法院,争当学习型法官。现代社会,新知识、新问题层出不穷,只有不断学习,才能掌握先进的司法理念和思想,才能提高正确办案和把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能力。因此,我院的审判人员等应组织起来,积极开展以业务学习为主的思想文化活动。在活动的开展中,应做到有学习计划、有交流形式和成果,要竭力搞好我院法律网站的工作,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联系。第四,要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“为民、务实、清廉”的要求,加强教育学习,不断检查和纠正自己的行为,做到慎言、慎行、慎权,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。

在对以上学习讨论内容的落实上,史院长、肖副院长分别代表党组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,并要求各业务部门务必于4月9日前将按本次讨论内容而制定的实施细则交院办公室,过时未交的,将按督查办法予以扣分。院办公室要尽快将完善后的规章制度装订成册。
责任编辑:四川省广汉市人民法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