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2日下午,我院院长史小立、副院长肖洪琪、徐勇亲自带队前往中江县人民法院仓山法庭交流学习,学习他们不畏艰难困苦,坚持司法为民的精神。
仓山法庭办公条件非常艰苦,三间平房、三张旧桌、六根木凳,这就是仓山法庭的全部家当。在这样的条件下,仓山法庭仅有的4名工作人员却承担着为辖区内21万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的重任。面对困境,他们内强素质、外树形象,他们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,想当事人之所想,急当事人之所急。为了给仓山人民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,他们付出了难以想象的艰辛和努力,克服了难以数计的困难和问题,他们在基层默默无闻地实践着“三个代表”,履行着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,让当地的老百姓称赞不已。
通过听取中江县法院领导及法庭同志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介绍,极大地震动了我院在场干警的思想。史院长深有感触地说道:“与仓山法庭法官相比,我院干警有较优越的工作和生活等条件,我们没有理由不努力工作。否则,将会对不起这份工作,对不起党和人民群众”。我院一行的其余干警亦纷纷表示:我们应该向仓山法庭法官学习,要像他们那样,坚定理想信念,忠诚司法事业,坚持司法为民。安心本职工作,爱岗敬业;脚踏实地,勤奋工作;不畏艰难困苦,勇挑重担。我们决心以这次学习活动为契机,自觉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在今后的工作中,不断增强用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要求自己,激励自己,塑造自己的自觉性,牢记“权为民用、情为民系、利为民谋”,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、办好事。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高效、优质、廉洁的司法服务。
最后,史院长代表我院向仓山法庭捐赠了部分现金和一台电脑。